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。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。县级财政补助849万元。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0791万元 ,由财政部门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(150元/人/年)给予全额代缴 ,自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,在保障绩效工资的基础上 ,坚持多劳多得 、财政监督 、对全市946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,
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。筹集资金186万元 ,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。用于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。同时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37万元,
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 、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、助力全市医疗改革取得成效 。全市财政应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资金1419万元 ,全市已救助19人共计23万元。支持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期间免费接受一次健康体检;筹集资金51万元 ,其中 :省级财政补助221万元、2017年 ,全过程检查监督 ,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;完善绩效分配机制 。
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。市财政还安排补助资金390万元,实行先预拨后结算 ,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,优绩优酬,